第230章(第1/2 页)
外公病逝后少了份可观的收入,欧家就只能靠挣工分过活,跟村里所有人家一样,饭菜比较简单,红薯稀饭配咸菜。
晚饭是在二舅妈家吃的,有贵客到,红薯稀饭换成了绿豆稀饭。
加了一碗腊肉,三位舅妈也都各自送了一碗自家拿得出手的菜来。
大舅妈送菜过来,笑着说:“今天晚了,杀鸡来不及,明天再杀。”
寄住几年,徐芝琳清楚大舅妈抠门刻薄又势利眼。
大舅的心都在田地里的庄稼,别说关心比儿女年纪小的年幼妹妹。
就是亲生儿女他都不大关心。
二舅二舅妈都是面甜心苦的人,没什么好说的。
三舅三舅妈只有一儿一女,女儿七八岁时突然走路一瘸一拐,去医院看了要做手术。
夫妻俩没钱,只是个姑娘,他们不想欠债给她治病,商量后决定借着去市里看病的机会把人丢了。
运气好遇到个有钱人把孩子捡了,给她把病治好。
三舅把人带到市里,找机会偷偷溜了。
想看看女儿会被什么人捡走,说不定以后大了还能找回来。
打着这个算盘,又回来躲在暗处偷看。
见小姑娘站在大太阳下不停的哭,哭到天黑了也没人搭理。
瞧着实在可怜,所剩不多的父爱驱使下,又把孩子带了回去,不过一直没给她治病。
徐芝琳记得这个比她大十几岁的表姐,如果不走路腿看不出异常,一走路左腿就像短了一两厘米,走路一高一低。
十六岁去鹏城打工挣到钱自己去看病,错过最佳治疗时间,无法治愈。
因为这点小残疾,让她很自卑,婚事也受到影响。
对亲生女儿都能做到这个地步,对妹妹只会更过分。
四舅四舅妈只能说比起其他舅舅舅妈稍微好点。
除了四个舅舅,徐芝琳还有两个姨。
兄弟四人在父母离世后分家。
二舅二舅妈争到两个未出嫁的姨,以及还在襁褓中的母亲跟他们同住。
当然不是多好心,而是十六岁的大姨每天能挣七八个公分,家里家外都能干。
十三岁的二姨也不小了,不仅能挣够自己的粮食,还有点富裕。
四兄弟都嫌弃还是个奶娃娃的小妹妹,抢两个能给家里带来利益的妹妹。
最终还是二舅脑子更灵活,二舅妈也更有说服人的能力。
由大队长做主,三姐妹都跟着她们二哥二嫂。
母亲小时候是大姨照顾,三岁时大姨结婚,唯一一个疼爱她的人离开村子嫁到另一个镇。
从此再也没有人护着她。
做的多吃的少,母亲没少被舅舅舅母打骂,二姨事不关己,看见了当没见着。
母亲大点了,舅舅舅妈怕被人戳脊梁骨才没再打她。
说话阴阳怪气的二舅二舅妈时不时刺她一下,从心理上打压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