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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 方辰:这就是我的缘分吗?(第1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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吐槽归吐槽。 方辰还是老老实实的数着书架的排列。

他站在三楼中央,闭上眼,神识像雷达一样瞬间扫出一道光幕,很快锁定了目标位置。

“9936列,1314行……找到了。”

说完他一步踏出,身形在书架间轻飘飘地掠过,不带一点声音,像只穿梭在知识森林里的老鸟。

很快,他在那一格书架前停下,伸手抽出那本书。

黑皮封面,金边包角,看起来和周围其他书没啥两样。

“就是它?”方辰低头看着书,心里犯嘀咕。

按理说,这么清楚的提示,不至于随便乱来,就算不是历史杂书,也该是跟自己契合度很高的一本。

“来都来了,看看你到底藏了什么料。”

方辰眯起眼,找了个安静角落坐下,准备开始解锁这波“缘分”的内容。

方辰搓了搓手,深吸一口气,郑重地打开书封。

第一页标题直接劈头盖脸——

《如何讨大梦天尊的喜欢:关于大梦天尊喜欢的100件事》。

方辰:“???”

这什么玩意儿?灵感书不是该讲历史的吗?怎么上来就讲八卦?

他又翻了几页,发现这本压根不是历史书,而是一本莫名其妙的野史八卦杂谈。

前几页居然还写了段“大梦天尊自述”:

“大家好,我就是本书的主角,大梦天尊!天字辈里最可爱的那个天尊~”

“我出生那天,天上下紫云,地涌金莲,方圆万里灵气暴涨。那天我娘还说,‘哎呀,这么乖的女娃娃,肯定要当祖宗’。”

“我的师傅是清风天尊,他老人家说做过的最对的事情,就是收了我这个紫发红瞳的大可爱做关门弟子~”

“我有七个师兄,从老大到老七,个个都听我的,谁要敢对我凶,师兄们一个顶一个地上去怼人。如果你敢挑战我,你将面对八个人的群殴,为什么是八个?因为我也会参与哒!”

“我最喜欢吃甜的,尤其是糖霜桂花糕,还有粉红色的兔子糖,每次下凡,弟子们都抢着送我糖。”

“我也喜欢美的东西,比如镜子、珠子、还有长得帅的仙人,不过嘛~目前还没有人可以可爱过我。”

“我喜欢写书,所以这本书我亲手写的。谁看了这书,就是我天命的朋友!特别是第36条、52条和88条,一定要背下来,不然我不开心哒~”

方辰:“……”

这哪是什么史书,根本就是一个臭屁小姑娘写的自传体花痴手账!

不过看她写得这么认真,语气又傲娇又得意,倒也挺有意思的。

“行吧,既然是你写的,我就瞧瞧你第36条到底有多重要。”方辰咕哝着,继续往下翻。

第12条: 我喜欢别人夸我头发顺,最好是边说边帮我扎小辫子,我会假装害羞,其实超开心的!

第25条: 我喜欢用紫色的灵玉泡脚,因为泡完之后我觉得连走路都能飞。

第36条(画了五颗星): 我最喜欢别人送我“意外的小礼物”,就算只是地上捡的石头,只要包装得好,我也会高兴一整天!(尤其是帅哥送的)

第41条: 我喜欢喝灵茶,但只喝三种口味:桃花味、仙女味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味但我喜欢的那种味。

第52条(特别标红): 如果有人在我面前说“天尊今天真是光芒万丈、倾国倾城”,我嘴上会说“哪有”,但心里已经乐开花,还会记住你三百年!

第64条: 我喜欢睡觉前有人讲我小时候的故事,哪怕是编的,也得讲得我特别聪明可爱那种。

第77条: 我喜欢别人听我讲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,感觉像是我说的每句话都能上金榜。

第88条(旁边画了一个超大的爱心): 我最最喜欢的,是有人真的把我写进自己的书里,记住我的一切,哪怕我忘了他,他也一直记得我。哎呀呀,说得我都感动了。

“这TM也太野了吧...”方辰翻着这本少女手账。

这要说是“历史杂书”,确实是本写人的“历史”,但写的不是域外天魔,而是写大梦天尊这个人。

问题是,写得也太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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